数据显示,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虚拟人物的诞生以及Z世代对于“次元文化”的追捧热潮不断上升,虚拟偶像在国内的普及率得到“质的飞跃”,目前有61.27%的消费者听说过虚拟偶像,另外还有15.64%的消费者很熟悉并且已有自己喜爱的虚拟偶像。

究其原因,52%的消费者喜欢虚拟偶像是想凭此缓解现实中的孤单、焦虑以及社交恐惧;其次则是“不会塌房”、占比达48%。

那么消费者又是通过什么渠道喜爱上虚拟偶像的呢?据悉,受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与智能手机的普及,新时代消费者基本依靠手机了解资讯,因此微博、QQ空间等社交平台成为他们是接触虚拟偶像相关新闻、节目、广告最多的渠道,占比达53.18%;其次则为短视频平台、动漫平台,占比分别为46.44%、45.96%。


从我国虚拟偶像喜爱类型来看,虚拟歌手以80.68%的占比稳居第一,遥遥领先于其他类型。

但从消费者喜欢虚拟偶像涉及的领域情况来看,消费者更偏向于虚拟偶像往游戏、影视、综艺、文化等领域多栖发展,其中受益于电竞产业的火热发展,游戏领域占比高达62.8%。

从消费者认为虚拟偶像应该具备的特点来看,更多的消费者对于虚拟偶像的追求是一技之长,而不是高颜值外形,其占比达71.27%。


那么消费者对于虚拟偶像衍生品的购买意愿又是如何呢?数据显示,当前国内市场中有62.31%的消费者有可能购买虚拟偶像代言的商品;还有9.78%的消费者肯定会为虚拟偶像代言买单。


从购买价格区间来看,59.91%的消费者表示为虚拟偶像消费的单价在50元以下,这与物美价廉的服装配饰、茶饮快餐、手办盲盒为消费者最愿意购买衍生品类型密切相关。

与真人偶像消费相比,48.9%网民为虚拟偶像花费金额与现实偶像基本相同,37.6%网民为虚拟偶像花费金额比现实偶像更多。

消费者对于虚拟偶像的喜爱程度不仅体现在消费情况上,还体现在社群交流上。数据显示,当前已有88.5%的偶像爱好者是已经加入社群交流的。

其中,过半虚拟偶像爱好者加入社群的数量在2个及以上,可见我国虚拟偶像行业发展已驶入快车道,前景广阔。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