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1.2%(详见表: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6-2022年中国现代服务业市场需求调研及十三五盈利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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