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6%(详见表: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7-2022年中国现代服务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价值评估报告》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