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规模基本平稳,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十三五”时期,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稳就业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区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和验收工作全面完成,就业扶贫扎实推进,全区就业大局保持稳定,为实现广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就业规模基本平稳。
2020年末,全区就业人员(按常住人口口径统计,不包括外出区外务工经商就业等人员,下同)总量达到2558万人。全区就业规模基本平稳,这主要是“十三五”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多措并施,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支持全方位开放。一是在大学生创业、重点群体创业孵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补贴资金,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二是在广西创办的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在其就业且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均获得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三是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四是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印发文件明确我区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免税定额标准,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最高限额执行,上述措施进一步保障了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扩大了全区创业就业规模,促进了就业结构完善。五是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2016-2017年自治区财政共筹措安排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6亿元,专项用于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了14个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14个农民工创业培训实训基地、12个农民工优秀劳务品牌建设,并在中央扶持范围之外创新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给予财政全额贴息,带动近1.8万名返乡农民工在种养殖、商贸服务、物流加工等行业实现创业,切实解决农民工创业初期融资难题,打造了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广西特色”。
(二)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全区通过一系列稳就业举措,就业形势基本平稳。同时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城乡就业结构和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城乡看,城镇就业人员比重逐年上升,乡村就业人员比重逐年下降。2020年,全区城乡就业结构为52.3:47.7,与“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相比,城镇就业人员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乡村下降2个百分点。从产业看,2020年广西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例为33.9:25.6:40.5,就业结构渐趋合理。2016-2020年,全区城镇就业人员年均增加20.6万人,年均增长2.3%,2020年全区城镇就业人员达到1339万人,比“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增加141万人,增长11.8%。
(三)城镇就业稳步增加,失业人口得到有效控制。
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稳就业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特别是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下,出台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四补贴一培训”五项新举措、务工人员返岗复工“点对点”经费保障办法、促进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10条等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就业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登记失业率等任务每年都超额完成,全区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平稳。
1.城镇单位就业稳步增加。2016-2020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06.5万人,年均新增就业人员41.3万人。2020年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3万人。2016-2020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达到318.4万人,比“十二五”时期增加8.62万人。
2.城镇失业得到有效控制。2016-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21-2.93%较低水平,低于广西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5%以下的控制目标,也低于同期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62-4.24%的水平。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惠民增资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大幅提高
“十三五”时期,广西宏观经济稳中向好,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为支持稳增长,各级组织部、人社、绩效办、财政等部门联合发力,部署全区各级贯彻落实非营利性服务业劳动者报酬政策,实施了多项增资及预发的工资性政策,惠民增资政策全面有效落实。此外,广西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并多次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实行个税改革减征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就业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86111元,比“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增加31128元,增长56.6%。2016-2020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9.4%。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
“十三五”时期,广西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对加快转型步伐,提升质量效益,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稳步增加,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时期,全区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出台自治区级基金统收统支责任分担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做好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累计筹措资金961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连续五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累计筹措资金376.53亿元,支持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19.52万人,比“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576.63万人)增加342.89万人,增长59.5%。2016-2020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年均增长9.8%。
2020年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2437.73万人,参加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988.66万人。
广西基础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标准连年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提标扩面,困难救助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广西稳步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并且实施社保扶贫成效显著。2020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2710元,惠及全区210.49万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稳步增加。
“十三五”时期,全区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胜利,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全面达标,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一站式”直接结算;医改取得新突破,建成2115个多种类型的医联体,覆盖全区所有市县,全面取消了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加成,人民群众有就医场所、能就近就医的期待基本得到保障,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得到较好缓解,异地就医便利性进一步提升。
2020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56.23万人,比“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增加150.74万人,增长29.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561万人。
(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快速增长。
2020年,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10.58万人。比“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增加137.4万人,增长50.3%。2016-2020年,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年均增长8.5%。
(四)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大幅度增加。2020年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85.57万人,比“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增加125.09万人,增长34.7%。2016-2020年,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年均增长6.1%。
(五)参加生育保险人数稳步增长。
2020年全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到477.23万人,比“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增加169.37万人,增长55%;2016-2020年,参加生育保险人数年均增长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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