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四川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1203.1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3737.6元,占比为33.4%,经营净收入为4525.2元,占比为40.4%,财产净收入为268.5元,占比为2.4%,转移净收入为2671.8元,占比为23.8%。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循环经济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年中国循环经济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2016年四川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表
单位:元
| 地区 |
四川 |
| 可支配收入 |
11203.1 |
| 工资性收入 |
3737.6 |
| 经营净收入 |
4525.2 |
| 财产净收入 |
268.5 |
| 转移净收入 |
2671.8 |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6年四川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构成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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