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产业结构分:文化服务业仍居主体地位
340家规上文化企业中,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文化服务业单位数分别占11.5%、12.1%和76.5%,营业收入分别占30.9%、29.4%和39.7%,利润总额分别占12.9%、18.8%和68.3%,文化服务业的主体地位明显。
(二)按文化产业大类分:创意设计、广播电视领域效益较好
在文化产业10个大类中,单位数最多、盈利最好的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该大类以广告、软件设计、专业化设计为主,有规上企业83个,全年利润总额9.99亿元,分别占24.4%和22.6%。营业收入最多的是文化用品的生产,该大类以个体规模较大的印刷类企业和流通类企业为主,22个规上企业年营业收入119.82亿元,占22.4%。
营业收入增长最快的是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同比增速达到49.9%,主要是受影视制作类企业的带动;增长最慢的是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同比增速仅为12.7%,主要是珠宝生产、流通领域体量大、市场饱和度大且竞争激烈,影响增速不高。
(三)按区县、开发区分:产业聚集效应明显
13个区县中,只有城三区和雁塔区规上文化企业数量超过10家,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4区合计119家企业、营业收入212.46亿元,分别占全市的35.0%和39.6%。其中,碑林区45家规上单位,是单位数最多的区县;新城区营业收入92.92亿元,是营业收入最多的区县。(注:不含辖区内开发区)
7个开发区中,高新区、经开区和曲江新区规上文化企业数量超过20家,营业收入超过70亿元。3区合计147家企业、营业收入287.69亿元,分别占全市的43.2%和53.7%。其中,曲江新区单位数最多,达到72家;经开区营业收入总量最多,达到135.48亿元,是全市唯一收入过百亿的区县、开发区。
(四)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内资企业占绝对多数
内资企业是规上文化企业的主力,328家单位2017年营业收入511.80亿元,单位数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95%。
内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数、营业收入最多,187家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256.43亿元,分别占内资企业的57.0%和50.1%。
(五)按规模分:中小型企业是发展主力
规上文化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有中型企业67家、小型企业222家,单位数分别占19.7%和65.3%。中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合计351.17亿元,占规上文化企业的65.5%。
大型企业虽然单位数仅有25家,但营业收入合计176.55亿元,占规上文化企业的32.9%。26家微型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8.21亿元,仅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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