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有10962家星级饭店,完成填报的为10735家,填报率为97.93%。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个省份填报率超过95%,其中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等17个省份的填报率达到100%。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6-2022年中国饭店行业竞争现状及十三五投资决策分析报告》
50个重点旅游城市:48个城市填报率超过90%,其中天津、秦皇岛、太原、呼和浩特等40个城市的填报率达到100%,拉萨填报率最低,为22.59%。
一、总体情况
(一)星级规模和结构
2017年第四季度,共有9775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包括一星级66家、二星级1774家、三星级4721家、四星级2392家、五星级822家。
(二)经营情况
全国9775家星级饭店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577.70亿元,其中客房收入为252.5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71%;餐饮收入为241.6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1.83%。
星级 |
数量(家) |
营业收入(亿元) |
餐饮收入比重(%) |
客房收入比重(%) |
合计 |
9775 |
577.70 |
41.83 |
43.71 |
一星级 |
66 |
0.22 |
53.66 |
40.48 |
二星级 |
1774 |
19.21 |
39.69 |
47.00 |
三星级 |
4721 |
129.11 |
43.87 |
42.65 |
四星级 |
2392 |
196.27 |
41.31 |
43.12 |
五星级 |
822 |
232.89 |
41.29 |
44.53 |
全国星级饭店第四季度平均房价为352.23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7.71%,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3.28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9322.09元/间。
数量 (家) |
平均房价 (元/间夜) |
平均出租率 (%) |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 (元/间夜) |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 (元/间) |
|
合计 |
9775 |
352.23 |
57.71 |
203.28 |
39322.09 |
一星级 |
66 |
89.74 |
44.15 |
39.62 |
8529.94 |
二星级 |
1774 |
167.25 |
52.64 |
86.04 |
15233.84 |
三星级 |
4721 |
223.79 |
53.84 |
120.49 |
23381.15 |
四星级 |
2392 |
335.44 |
59.58 |
199.86 |
39335.32 |
五星级 |
822 |
634.08 |
63.68 |
403.78 |
80482.08 |
从第四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2.23元/间夜的有9个省份,位居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天津和浙江,其中上海最高为737.54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71%的有13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海南、湖南、北京、福建和江苏,其中上海最高为70.59%;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3.28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福建和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520.64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322.09元/间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和福建,其中上海最高为108096.99元/间。
二、各省份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9.74元/间夜的有10个省份,其中西藏和北京的平均房价超过2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4.15%的有10个省份,其中湖北、安徽和西藏平均出租率超过60%。
二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7.25元/间夜的有11个省份,其中北京和天津的平均房价均高于3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64%的有15个省份,其中上海和海南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5%。
三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3.79元/间夜的有11个省份,其中北京、上海和西藏的平均房价超过了35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3.84%的有14个省份,其中海南、湖南、上海、福建、江苏和北京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0%。
四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5.44元/间夜的有7个省份,其中北京和上海的平均房价超过5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9.58%的有16个省份,其中海南和上海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五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00.18元/间夜的有4个省份,其中上海、北京和海南的平均房价超过8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3.67%的有16个省份,其中海南和上海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一)规模结构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3695家饭店通过第四季度数据审核,占全国总数的37.80%。其中,五星级饭店580家,占全国五星级饭店总数的70.56%,四星级饭店1096家,占全国四星级饭店总数的45.82%,三星级饭店1511家,占全国三星级饭店总数的32.01%,二星级饭店496家,占全国二星级饭店总数的27.96%,一星级饭店12家,占全国一星级饭店总数的18.18%。
(二)经营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第四季度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387.51亿元,占全国营业收入的67.08%。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南京、苏州、重庆8个城市平均每家星级饭店营业收入超过了10亿元,其中北京最高,为72.08亿元。
从第四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7.89元/间夜的有22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北京、广州、深圳、厦门、南京、杭州、苏州、福州,其中上海平均房价最高,达到737.54元/间夜,张家界平均房价最低,为173.32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8.65%的有23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南京、长沙、厦门、深圳、海口、上海、广州、福州和珠海,其中三亚平均出租率最高,达到78.69%,秦皇岛平均出租率最低,为22.92%。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6.18元/间夜的有19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广州、北京、深圳、厦门、南京、福州、杭州、苏州,其中三亚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最高,达到523.95元/间夜,秦皇岛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最低,为58.84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573.43元/间的有19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南京、温州、北京、广州、无锡、三亚、苏州、福州、杭州,其中上海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达到108096.99元/间,秦皇岛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低,为14183.86元/间。
四、比较分析
(一) 分星级比较
(二)各省份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有22个省份上升,河南增幅最大,为13.98%;其余10个省份下降,其中云南降幅最大,为25.62%。平均出租率:有21个省份上升,西藏增幅最大,为27.83%;其余11个省份下降,黑龙江降幅最大,为5.48%。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26个省份增长,西藏增幅最大,为43.89%;其余6个省份下降,云南降幅最大,为29.21%;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27个省份增长,北京增幅最大,为36.45%;其余5个省份下降,甘肃降幅最大,为9.64%。
(三)50个重点旅游城市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大连、黄山、广州、丽江、桂林、北京、南京、洛阳、福州、南宁,其中大连增幅最大,为18.79%;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昆明、张家界、西宁、兰州、珠海、银川、秦皇岛、西安、郑州、杭州,其中昆明降幅最大,为35.69%。
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拉萨、泉州、西宁、厦门、西安、南昌、杭州、黄山、武汉,其中秦皇岛增幅最大,为65.06%;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宜昌、长春、哈尔滨、银川、张家界、兰州、洛阳、福州、南宁,其中丽江降幅最大,为19.95%。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拉萨、黄山、厦门、广州、泉州、大连、桂林、北京、南京,其中秦皇岛增幅最大,为55.28%;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昆明、张家界、兰州、银川、丽江、哈尔滨、西宁、宜昌、珠海、郑州,其中昆明降幅最大,为36.18%。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南京、北京、拉萨、郑州、桂林、昆明、黄山、厦门、广州,其中秦皇岛增幅最大,为42.65%;只有7个城市出现了降幅,分别为兰州、呼和浩特、张家界、温州、成都、丽江、大连,其中兰州降幅最大,为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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