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2019年商务部发布农产品配额管理办法

        近日,商务部发布关于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经商发展改革委同意,商务部决定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税目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委托机构)负责下列事项:

         (一)受理申请者的申请并将申请转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受理咨询并将其转达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三)通知申请者其申请中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醒其修正;

         (四)向经过批准的申请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以下简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委托机构名单另行公布。”

        五、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由境外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免予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农产品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投资前景预测

        六、将第十条修改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30日(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于申请期前1个月,分别在商务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mofcom.gov.cn,下同)、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为http://www.ndrc.gov.cn,下同)上公布每种农产品下一年度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申请条件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的当年度关税配额农产品税目和适用税率。

        食糖、羊毛、毛条由商务部公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由发展改革委公布。”

        七、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商务部委托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发展改革委委托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八、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商务部委托机构根据公布的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的食糖、羊毛、毛条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11月15日前将申请转报商务部(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同时抄报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委托机构根据公布的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11月15日前将申请转报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九、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每年1月1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通过各自委托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并加盖‘商务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

        十、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加工贸易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海关凭企业提交的在‘贸易方式’栏目中注明‘加工贸易’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加工贸易企业未能按规定期限加工复出口的,应在到期后30天内办理加工贸易核销手续。海关按加工贸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将第二十条修改为:“自境外进入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关税配额农产品由海关按现行规定验放并实施监管。

        从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库或出区进口的关税配额农产品,海关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按进口货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十二、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分配给最终用户的国营贸易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在当年8月15日前未签订合同的,最终用户可以委托有贸易权的任何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可以自行进口。”

        十三、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量的申请期为每年9月1日至15日(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申请者的申请需由委托机构分别转报并同时抄报商务部或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于申请期前1个月,分别在商务部网站、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量的申请条件。

        食糖、羊毛、毛条由商务部公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由发展改革委公布。”

        十四、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每年9月30日前,商务部将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将小麦、玉米、大米、棉花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

        十五、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有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有上述行为的,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及委托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的申请。”

        十六、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最终用户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分配其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进口,并在该两年内每年9月15日前将当年不能使用的关税配额量交还受委托的原发证机构的,其下年度分配的关税配额量将按其最近一年未完成的比例相应扣减。”

        十七、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有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和再分配的咨询需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委托机构提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委托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资料来源:商务部,观研天下整理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休闲农业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

我国及部分省市休闲农业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

为促进休闲农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参与共建区域品牌,创建自有品牌。

2026年05月2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加工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产品加工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

为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支持发展绿色高效种养,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全产业链开发。

2026年05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业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业保险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完善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保险产品,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发展仔猪保险,为养殖场(户)提供更全面保险保障。

2026年05月1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淡水养殖行业相关政策:推进淡水养殖污染治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淡水养殖行业相关政策:推进淡水养殖污染治理

为促进淡水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养殖和林下经济等,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

2026年05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育种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育种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

为了扩大生物育种行业的应用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

2026年04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五谷杂粮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五谷杂粮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

为促进五谷杂粮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

2026年04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业科技行业相关政策: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我国及部分省市农业科技行业相关政策: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核心种源、农机装备、农业节水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2026年04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高标准农田行业相关政策: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我国及部分省市高标准农田行业相关政策: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为促进高标准农田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强黑土地保护和酸化耕地治理,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

2026年04月18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