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石化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5月全国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9.97天,比上年同期的10.19天下降0.21%;在各子行业中,人造原油生产1-5月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最长,为14.98天,同比增长1.19%;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最短,为9.93天,同比下降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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