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一)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制度。
各市(州)、县(市、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区域内各单位(含中央在吉单位、驻军、武警部队)不分行政隶属关系,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社会层面防控。
1.强化外来人口排查。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排查来自武汉等疫区的人员,及时掌握外来人群数量、分布等情况,对其严格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2.监督实施居家观察。对重点地区来我省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在基层组织的监督下居家观察14天,发现有发热症状者,立即实施隔离观察。
3.全面实施交通道口卫生检疫。省内所有机场、车站、公路等交通枢纽均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站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立即实施临时隔离留验。
4.严格落实消毒杀菌措施。所有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落实消毒频次,保证消毒效果,保证通风良好。
5.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格管理畜禽市场,禁止在城区出售未经屠宰检疫的动物产品。
6.加强大型活动管理。实施审批备案管理,进行测温、筛查,佩戴口罩。
7.鼓励群众举报。群众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积极举报,直接拨打电话12320。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以最快方式进行报告。
(三)加强专业防控和救治
严格落实责任。全过程、全领域全时段加强专业防控,细化实化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措施。
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织密织牢病例监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两张网”,强化疫情网络直报,任何人不得隐瞒疫情。
严格实施隔离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依法采取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就近医治和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
1月24日,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霍云成为组长,各位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副厅长具体分管防控工作。放假期间,霍云成厅长每天都在厅指挥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具体工作措施。厅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取消休假,全程在岗在位,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为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快速反应,强化落实。制定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列为10项工作内容之首。第一时间联合省林草局、省畜牧局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告知全省经营单位要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并全面禁止省内野生动物的交易行为和对外扩散、转运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公众展示活动。
及时摸清底数,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及时调度各地全面厘清野生动市场情况。经调度掌握,目前我省共有农贸市场244个,没有野生动物交易的专业市场。经营人工繁育的观赏鸟类、林蛙和野鸡的经营业户,全部持有林业部门核发的《吉林省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同时,要求各地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开展市场检查,关闭野生动物交易,指导各地加强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截至1月26日,全省共检查相关市场(超市)1640家,市场内经营者2974户,餐饮服务提供者2580户,网店838个(次),检查农贸市场661个,清理取缔活禽屠宰经营户35户,配合林草、森林公安、动物防疫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物市场执法检查85次,出动人员4243人(次),未发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1月31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防控督查方案的通知》,定于1月31日—2月10日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防控开展督查。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级院感质控中心专家,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研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及发热门诊督导督查标准。
1月31日下午,省卫生健康委监察专员李春英带队,省院感质控中心主任殷艳玲和副主任陈玉坤一行到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及社区温馨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对被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2月7日,省商务厅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商务领域企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政策措施》,从支持商贸企业稳定运营、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支持企业开展投资合作三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5项举措,支持商贸企业稳定运营。一是支持和帮助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跨省组织货源,协调落实生活必需品物资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二是支持省商业联合会、饭店餐饮烹饪、饮食文化、家庭服务、药品流通、美容美发、石油、摄影、汽车商务、会展、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协会,为企业恢复经营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各类生活服务企业发展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三是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电商平台与物流配送企业开展“无接触服务”。四是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五是支持企业举办网络促销专项行动,鼓励开展“线上购车节”“家电节”等网上促销。培育网红经济,支持开展直播带货、社交营销、平台促销。
强化8项扶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一是鼓励企业进口疫情防疫物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国际、国内物流费用及财务成本给予补贴。二是为企业疫情期间存量订单面临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因疫情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无法履行问题的外贸企业协调国家相关组织开具“不可抗力证明”,降低企业所受损失。三是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且展位费未返还的,按原标准予以补贴。四是对一季度进出口增幅超过3%的企业,参加年度境内外展会的前3个展位费给予全额资金扶持,第4个及以上展位费给予50%支持。五是对一季度进出口增幅超过3%的企业,在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年度秋季广交会展位给予优先分配。六是对一季度进出口增幅超过3%的企业,给予年度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90%支持,对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予以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全额支持。对疫情期间组织防控物资进口的外贸企业,给予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保费全额支持。七是统筹使用国家、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开拓30个国别市场。八是支持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推动长春、珲春用好用足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支持建设跨境电商“边境仓”“海外仓”。
强化5项服务,支持企业开展投资合作。一是充分利用吉林投资促进平台、吉林投资微信公众号发布省级“双500”项目信息。加强与国内外商协会联络。支持各地以网络视频、微信等多手段开展招商引资。二是针对疫情防控和疫情过后,催生的应急体系新需求和转型升级新需要,再谋划一批重点项目。三是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积极组织网上对接、洽谈,促进尽快签约。对已签约项目,做好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四是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协调外方统筹利用国内技术、资源、要素,尽快复工开工。对因疫情影响洽谈推进的外资项目,通过网络开展多种途径联系沟通,及时向外商提供相关信息。五是对因疫情影响生产及物流等环节导致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及时提供投资合作促进服务。指导企业多渠道收集境外投资合作项目信息,加强境外项目储备。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人数、新增确诊人数及死亡人数汇总:
2月9日0-24时,全省新增确诊病例2例(长春市2例),由疑似病例转为确诊病例1例,在密切接触者中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出1例。新增出院患者7例(长春市5例,延边州2例)。
截至2月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0例,累计治愈出院12例(长春市6例,吉林市2例,延边州2例,松原市1例,公主岭市1例),死亡1例(四平市),现在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67例。其中长春市33例,吉林市3例,延边州3例,四平市11例,通化市3例,白城市1例,辽源市6例,松原市1例,公主岭市5例,梅河口市1例。在院治疗确诊病例中,62例为普通病例,2例为重症病例(长春市1例,松原市1例),3例为危重症病例(长春市1例,白城市1例,公主岭市1例)。
上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80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732人,正在指定地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074人。累计在密切接触者中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出感染者10例。
时间 |
新增确诊 |
累计确诊 |
新增死亡 |
累计死亡 |
新增治愈 |
累计治愈 |
1月22日 |
1 |
1 |
0 |
0 |
0 |
0 |
1月23日 |
2 |
3 |
0 |
0 |
0 |
0 |
1月24日 |
1 |
4 |
0 |
0 |
0 |
0 |
1月25日 |
0 |
4 |
0 |
0 |
0 |
0 |
1月26日 |
2 |
6 |
0 |
0 |
0 |
0 |
1月27日 |
2 |
8 |
0 |
0 |
0 |
0 |
1月28日 |
1 |
9 |
0 |
0 |
0 |
0 |
1月29日 |
5 |
14 |
0 |
0 |
0 |
0 |
1月30日 |
0 |
14 |
0 |
0 |
0 |
1 |
1月31日 |
3 |
17 |
0 |
0 |
0 |
1 |
2月1日 |
6 |
23 |
0 |
0 |
0 |
1 |
2月2日 |
8 |
31 |
0 |
0 |
0 |
1 |
2月3日 |
n |
42 |
0 |
0 |
0 |
1 |
2月4日 |
12 |
54 |
0 |
0 |
0 |
1 |
2月5日 |
5 |
59 |
0 |
0 |
1 |
2 |
2月6日 |
6 |
65 |
1 |
1 |
2 |
4 |
2月7日 |
4 |
69 |
0 |
1 |
0 |
4 |
2月8日 |
9 |
78 |
0 |
1 |
1 |
5 |
2月9日 |
2 |
80 |
0 |
1 |
7 |
12 |
地区 |
确诊 |
死亡 |
治愈 |
长春市 |
39 |
0 |
6 |
四平市 |
12 |
0 |
0 |
公主岭 |
6 |
0 |
1 |
辽源市 |
6 |
0 |
0 |
吉林市 |
5 |
0 |
2 |
延边 |
5 |
0 |
2 |
通化市 |
3 |
0 |
0 |
松原市 |
2 |
0 |
1 |
梅河口 |
1 |
0 |
0 |
白城市 |
1 |
0 |
0 |
目前,全市所有确诊病例和发现的疑似病例都在管控范围。希望广大市民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出门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近日,全市持续加大农村、社区主动搜索排查力度,如果您是来吉返吉人员,或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接人员,应主动到当地做好筛查登记,配合专业人员开展医学观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到当地设置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未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的来吉返吉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请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如有疑似患者寻求解答和帮助,请及时拨打吉林市疾控中心电话62599400。
资料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抗病毒药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竞争格局与投资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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