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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部署工作与确诊、死亡及治愈情况滚动播报(附联系方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3日,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东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于24日推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16条措施。

        一、健全防控机制。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跟进处置,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应对,统一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的突发事件处置“四个一”机制,有序组织应对处置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防控合力,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商定防控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科研攻关、外事沟通、宣传发动、物资保障等各项措施,组织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防疫情传播。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四、加强病例管理。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实施医学观察。

        五、实施交通检疫。民航、铁路、交通运输部门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要在机场、码头、火车站、省际长途汽车客运站设立联合检疫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移交。加强出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

        六、全力救治患者。强化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能力建设。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将确诊病例集中安排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竭尽全力救治患者,确保将病死率降至最低。

        七、保护医务人员。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健康安全。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所有医务人员和进入医院的人员须佩戴口罩。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八、聚焦重点人群。加强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管理。严格相关地区来粤人员监测筛查。密切关注老年人群,做好各地乡镇敬老院等疫情防控准备。做好返校师生和返岗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

        九、联合科学攻关。组织协调应急技术攻关,追踪病源、摸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特征,确定病原及其生物学特性,研究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将研究成果迅速应用于临床。

        十、注重人文关怀。对患者和被隔离群众落实人文关怀,及时提供心理健康疏导。

        十一、强化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1110”)制度。

        十二、开展群防群控。深入发动群众,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全力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十三、规范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解疑释惑,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十四、加强科普宣传。全面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护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

        十五、做好物资保障。落实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治疗药物、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保障。

        十六、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急需用品的生产调配,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1月30日起,省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组将对全省21个地级市开展为期4天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卫生健康委派出省卫生监督所和传染病防控、消毒卫生、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等专业业务骨干,经过统一培训后,组成7个督导组,在1月30日—2月2日期间,重点对全省21个地级市的医疗机构、社区、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工作的要求等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过程中,督导组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相关单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部确诊人数、新增确诊人数及死亡人数汇总:

        截至2月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74例,累计944例;新增出院17例,累计出院49例。无死亡病例。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累计确诊人数(截止2月5日24时)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中,深圳市314例、广州市255例、珠海市73例、佛山市50例、东莞市47例、中山市44例、惠州市35例、汕头市20例、湛江市19例、肇庆市13例、阳江市13例、梅州市12例、清远市10例、江门市9例、揭阳市7例、韶关市6例、茂名市6例、汕尾市5例、潮州市5例、河源市1例。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总体情况(例)

时间

新增确诊

累计确诊

新增死亡

累计死亡

新增治愈

累计治愈

120

0

14

0

0

0

0

121

12

26

0

0

0

0

122

6

32

0

0

0

0

123

21

53

0

0

0

0

124

25

78

0

0

0

0

125

20

98

0

0

0

0

126

48

146

0

0

0

0

127

42

188

0

0

0

0

128

53

241

0

0

0

0

129

70

311

0

0

0

0

130

82

393

0

0

0

0

131

127

520

0

0

0

0

21

85

605

0

0

0

12

22

79

683

0

0

2

14

23

114

797

0

0

6

20

24

73

870

0

0

12

32

25

74

944

0

0

17

49


广东省各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累计确诊、死亡、治愈(截止2月5日24时)

地区

确诊

死亡

治愈

深圳市

314

0

16

广州市

255

0

12

珠海市

73

0

4

佛山市

50

0

1

东莞市

47

0

1

中山市

44

0

3

惠州市

35

0

1

汕头市

20

0

3

湛江市

19

0

4

肇庆市

13

0

1

阳江市

13

0

1

梅州市

12

0

 

清远市

10

0

2

江门市

9

0

 

揭阳市

7

0

 

韶关市

6

0

1

茂名市

6

0

 

汕尾市

5

0

 

潮州市

5

0

 

河源市

1

0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省级定点救治医院(30家):

区域

医院名称

广州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深圳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珠海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汕头

汕头市中心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佛山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韶关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河源

河源市人民医院

梅州

梅州市人民医院

惠州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汕尾

汕尾市人民医院

东莞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中山

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门

江门市中心医院

阳江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

湛江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茂名

茂名市人民医院

肇庆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清远

清远市人民医院

潮州

潮州市中心医院

揭阳

揭阳市人民医院

云浮

云浮市人民医院


广东省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名单(47家)

地市

医院名称

广州市(5家)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深圳市(1家)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珠海市(1家)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汕头市(2家)

汕头市中心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佛山市(7家)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

南海区人民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高明区人民医院

三水区人民医院

韶关市(1家)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河源市(1家)

河源市人民医院

梅州市(2家)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梅州市人民医院

惠州市(6家)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惠东县人民医院

博罗县人民医院

龙门县人民医院

汕尾市(1家)

汕尾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6家)

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

东莞东华医院

东莞康华医院

中山市(1家)

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门市(2家)

江门市中心医院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阳江市(2家)

阳江市人民医院

阳江市中医医院

湛江市(2家)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茂名市(1家)

茂名市人民医院

肇庆市(1家)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清远市(1家)

清远市人民医院

潮州市(1家)

潮州市中心医院

揭阳市(1家)

揭阳市人民医院

云浮市(2家)

云浮市人民医院

罗定市人民医院


        资料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监督电话:020-83710724)

        广东省疾控中心电话:020-84451025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肺炎疫苗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或gyi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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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同比下降8% 1-9月累计产量同比下降8.7%

2024年9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同比下降8% 1-9月累计产量同比下降8.7%

数据显示,2024年9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约为16万吨,同比下降8%,较上一年同期的17.5万吨产量有所下降。

2024年11月04日
2024年1-8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累计约为125万吨 同比下降7.5%

2024年1-8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累计约为125万吨 同比下降7.5%

数据显示,2024年8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约为12.2万吨,同比下降14.7%,均低于2022年8月和2023年8月的产量。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8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10% 1-8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6.8%

2024年8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10% 1-8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6.8%

数据显示,2024年8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当期值约为25.2万吨,同比增长10%,均高于前两年同期产量。

2024年09月27日
2024年1-8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27.9%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2024年1-8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27.9%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数据显示,2024年8月份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约为28.2万吨,同比增长12.4%,但较2023年8月份的22万吨产量有所增长。累计值来看,2024年1-8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累计约为251.9万吨,较上一年同比增长27.9%。整体来看,近三年8月同期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和累计值呈增长走势。

2024年09月26日
2024年1-7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约为112.5万吨 较上一年同比下降7.6%

2024年1-7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约为112.5万吨 较上一年同比下降7.6%

数据显示,2024年7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约为13.4万吨,同比下降13%,均低于2022年7月和2023年7月的产量。

2024年09月21日
2024年1-7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30.6%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2024年1-7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30.6%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数据显示,2024年7月份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约为29.1万吨,同比增长28.8%,高于2022年7月和2023年7月的产量。累计值来看,2024年1-7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累计约为221.3万吨,较上一年同比增长30.6%。整体来看,近三年同期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和累计值呈先降后升走势。

2024年08月23日
2024年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及累计值均同比下降

2024年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及累计值均同比下降

累计值来看,近五年1-6月同期我国中成药产量呈先降后升走势。2021年1-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0.5%;2024年1-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累计约为100.2万吨,较上一年同比下降5.8%。

2024年08月20日
2024年6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9.4% 1-6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5.6%

2024年6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9.4% 1-6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5.6%

累计值来看,近五年1-6月同期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呈增长走势。2024年1-6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累计约为178.7万吨,较上一年同比增长约为5.6%。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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