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1月26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1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原有工作布置和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连三,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袭燕,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所长寇增强,介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重点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迅速建立应对处置机制,1月19日成立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1月26日进一步调整加强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任组长。二是持续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在交通联防、市场交易管理、社会随访、应急保障、宣传舆情等方面加强调度、协调和督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疫情。三是不断加强疫情监测,持续关注各地疫情情况,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制订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管理,严格执行接诊、筛查流程和报告制度;完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监测体系;组织相关内容全面培训,提高专业防控能力。四是积极援助湖北防控疫情,组织医疗队驰援湖北;组织口罩、防护服等企业满负荷生产,及时调运支援湖北等省防控疫情。
1月26、27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派出8个督导组,对全省16市的187个机构、单位和站点,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1月30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中医药专家组,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的视频系统,为泰安市和济宁市的两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进行远程会诊。因病情较重,专家组针对患者情况分别制定了中医药治疗方案,建议给予血小板输入,给予提高免疫力治疗,并在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处方基础上,对服药剂量和时间进行了调整,嘱其每天分4次服用两副药,并专门叮嘱白天服用三次,晚上12点再服用一次。会诊的同时,指定省级专家对患者实时跟踪观察,随时调整方药和剂量。1月31日再次会诊时,患者病情稳定,明显好转。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部确诊人数、新增确诊人数及死亡人数汇总:
2020年2月6日0—24时,山东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6例,累计确诊病例379例(含重症病例22例,危重症病例6例,出院31例,无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35例,现有疑似病例96例。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00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6474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190例,尚有534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时间 |
新增确诊 |
累计确诊 |
新增死亡 |
累计死亡 |
新增治愈 |
累计治愈 |
1月21日 |
1 |
1 |
0 |
0 |
0 |
0 |
1月22日 |
1 |
2 |
0 |
0 |
0 |
0 |
1月23日 |
7 |
9 |
0 |
0 |
0 |
0 |
1月24日 |
12 |
21 |
0 |
0 |
0 |
0 |
1月25日 |
18 |
39 |
0 |
0 |
0 |
0 |
1月26日 |
22 |
61 |
0 |
0 |
0 |
0 |
1月27日 |
26 |
87 |
0 |
0 |
0 |
0 |
1月28日 |
34 |
121 |
0 |
0 |
0 |
0 |
1月29日 |
24 |
145 |
0 |
0 |
0 |
1 |
1月30日 |
33 |
178 |
0 |
0 |
1 |
2 |
1月31日 |
24 |
202 |
0 |
0 |
0 |
2 |
2月1日 |
23 |
225 |
0 |
0 |
3 |
5 |
2月2日 |
21 |
246 |
0 |
0 |
1 |
6 |
2月3日 |
24 |
270 |
0 |
0 |
1 |
7 |
2月4日 |
28 |
298 |
0 |
0 |
6 |
13 |
2月5日 |
45 |
343 |
0 |
0 |
5 |
18 |
2月6日 |
36 |
379 |
0 |
0 |
3 |
31 |
地区 |
确诊 |
死亡 |
治愈 |
青岛市 |
43 |
0 |
4 |
济南市 |
39 |
0 |
3 |
临沂市 |
35 |
0 |
3 |
济宁市 |
35 |
0 |
4 |
烟台市 |
31 |
0 |
2 |
威海市 |
30 |
0 |
5 |
潍坊市 |
27 |
0 |
0 |
德州市 |
27 |
0 |
2 |
聊城市 |
20 |
0 |
0 |
泰安市 |
20 |
0 |
1 |
枣庄市 |
19 |
0 |
0 |
淄博市 |
15 |
0 |
0 |
日照市 |
14 |
0 |
2 |
菏泽市 |
13 |
0 |
2 |
滨州市 |
11 |
0 |
3 |
地市 |
定点医院名称 |
省级 |
省胸科医院 |
济南市 |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济南市人民医院 济南市中心医院 |
青岛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青岛山大齐鲁医院 青岛市立医院 青岛市中心医院 青岛市胸科医院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
淄博市 |
淄博市中心医院 淄博市第一医院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
枣庄市 |
枣庄市立医院 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东营市 |
东营市人民医院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东营胜利医院 |
烟台市 |
烟台奇山医院(传染病医院) |
潍坊市 |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潍坊市人民医院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阳光融和医院 |
济宁市 |
济宁市传染病医院 |
泰安市 |
泰安市中心医院 泰安市传染病医院 |
威海市 |
威海市胸科医院 |
日照市 |
日照市人民医院 |
临沂市 |
临沂市人民医院 临沂市中心医院 |
德州市 |
德州市人民医院 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聊城市 |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 聊城市人民医院 |
滨州市 |
滨州市人民医院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滨州市中心医院 |
菏泽市 |
菏泽市立医院 菏泽市传染病医院 |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山东省红十字会
1.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0531-85599998,13953110317
2.社会捐款。
(1)微信公众号:关注“山东省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对话框“爱心通道”,选择“我要捐款”或“公益项目”
(2)银行汇款:
户名:山东省红十字会
开户行:农行济南佛山支行
账号:15158301040003545
(3)邮局汇款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316号山东省红十字会
邮编:250101
(4)现场捐赠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316号山东省红十字会
捐款咨询电话:0531-85599989
(二)山东省慈善总会接收捐赠户名:山东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16801050148921
汇款请备注:***(单位或个人)向山东疫情防控捐赠
咨询电话:0531-58171702
二、第一批急需接受捐赠的物资
(一)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二)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三)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应符合《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标准》)。
(四)其他物资:护目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靴套/鞋套、一次性圆帽、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免洗手消毒液、全面型医用防护器等物资。
(五)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重要说明
(一)捐赠的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由山东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二)为方便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慈善总会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抗击新型肺炎)。
(三)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慈善总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严厉打击假冒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等名义的募捐行为。
山东疾控24小时咨询热线:0531-887383670531-88737580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0531-88942284。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抗病毒药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竞争格局与投资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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