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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部署与确诊、死亡、治愈情况滚动播报(附联系方式)

        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1日福建省卫健委全面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卫健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策略、措施,统一指挥全省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地落实防控措施。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疫情防控组、宣传信息组、监督检查组。

        连日来,我省卫健系统采取加强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成立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医疗救治、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规范病例标本采集运送治疗方案和首例确认程序、做好舆论引导等8项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21日起,我省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热患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信息,并将及时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据了解,按照分工,我省的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的省级培训、技术指导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医疗救治指导等工作;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卫健行政部门组建本辖区内救治临床专家组,负责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及防控工作。目前,卫健系统各级均已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防联控,做好监测、防控、诊治、隔离、追踪等工作。同时,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加强人员、药品、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做好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此外,20日起,省卫健委对省属医院开展实地督查,各设区市同步开展辖区内医院的督导检查工作。22日至23日,省卫健委领导带队,分4组深入各设区市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月24日,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措施,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全面加强交通、卫生、应急医疗物资保障

        2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工信厅主要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对返程返工相关事项作介绍。

        严控入闽四关

        闽赣、闽粤、闽浙省界公路通道设立16个高速公路省界查验站、24个普通国省道省界查验站,由交通、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合查验,每车必检、每人必查。

        全省56个铁路客运站均设查验点,出入站旅客都要检测体温,闸机等设备每班次进行消毒。

        福州、厦门、晋江、武夷山、连城、沙县等6个机场所有进出口设置专门查验区,机场内部设立留验室,逐人检查旅客身份证、逐人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引导至核验区进一步核验。

        全省6个水路客运站入驻公安、交通、卫健、海关、边检等部门相关人员。所有出入境人员要检测体温。

        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鲜活农产品、救灾、运送防疫物资等应急车辆将派发专用通行证,有需要者可拨打24小时电话0591-87077761。出行途中有困难,也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12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

        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强防控

        人员流动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据介绍,我省将对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加大排查、体温检测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对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立即进行网络直报;采取严格的硬隔离措施,实行人性化管理,做到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

        复工企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目前,已复工企业主要是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行业,以及部分钢铁、化工等连续性生产企业,要做好在岗职工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并按照防控要求做好新返员工管理工作。2月9日后复工的企业,将根据各企业员工来源地情况,分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开工。

        企业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宣传教育,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落实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强化人员健康管理。为促进企业稳妥复工,目前,省工信厅正在会同省卫健委、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工业企业健康防护手册,待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印发实施。

        入企督促加快应急物资生产

        我省有生产能力的口罩、防护服、消杀液等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口罩产量大幅提升,消杀液目前可基本保障市场需求。

        为抓好应急物资保障,省工信厅牵头成立了医疗物资保障组,同时派出3个工作组蹲点地市督促落实工作,向15家重点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派出第一批驻企特派员,“一对一”盯企业、“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迅速开工,已开工企业尽快达产。此外,一批N95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紧缺应急物资已从海外运达我省。

        2月4日,省委书记、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研究进一步加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6日,“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心理援助平台”正式上线,嵌入“闽政通”APP的“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便民服务平台”之中,为广大民众与一线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各级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在线心理咨询、援助和疏导服务。

        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福州市政府主要采取六大举措。

        第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

        李春说,早在1月19日下午,福州市就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县(市)区着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随着武汉封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福州市成立了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王宁书记任组长的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指挥部,市长尤猛军任总指挥长,指挥部高效运作,及时处理各类疑难问题;市县镇村四级全面启动;体温检测、物资保障、集中观察、监测隔离、环境整治等14个工作组形成严密的“防护网”。

        第二,科学救治、强化筛查

        李春指出,福州市预拨了8441万元医保基金,确定了10个定点医院,首批组织市级医疗救治专家48名,205名医护人员投入救治工作。同时,加强筛查工作,福州市疾控中心共检测病例标本423人份。对于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安排专人管控,隔离观察,严防交叉感染。

        第三,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李春介绍,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方面重点采取4项措施:

        一是守牢道口、家门口。在机场、火车站、公路等各交通枢纽设立64个临时检查站,实施体温监测、查验身份,截至2月3日,累计检查车辆77.7万辆次、火车3257趟、飞机1444架,226万人次。各乡镇、社区(村居)都开展“敲门入户”行动,逐户筛查重点区域来榕人员的情况。截至2月3日,全市排查到湖北(武汉)入闽人员40298名,逐一登记造册,累计实施医学观察的有1428人,其中231人解除医学观察。

        二是减少流动。从1月23日开始,福州市就陆续下发通知,取消各类群体性集会活动,包括关停网吧、KTV等特种行业营业;暂停开放旅游景区、公园、图书馆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等;停止各类线下课外培训,延迟学校开学时间;减少地铁、公交运营班次等等。

        三是延迟企业复工时间,对于部分保障民生的企业,严格落实行业、企业防控责任,按一人一档要求,严格管控;对行政事业等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鼓励网上办公。

        四是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发放《致福州全市市民的一封信》,利用新媒体平台编制短视频等方法,指导广大市民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第四,广开渠道、保障物资

        李春表示,目前福州市财政拨付了9661万元用于防控各类保障,正组织本地企业复产、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紧缺物资,同时,还通过社会各界捐赠、海外乡亲代购、电商网购等渠道储备防控物资。生活物资方面,加大各类市场物资保障供应力度,做好粮食和副食品储备供应工作,目前全市粮、油、肉、蛋、菜等民生物资供应充足。

        第五,统一消杀、不留死角

        加强对公交车、地铁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对垃圾清运点、公厕等环卫场所坚持每日两消毒作业标准。1月24日以来,累计对物业小区消毒6998次,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面积达1217万平方米。此外强化垃圾清运处置,落实废弃口罩收运和医疗废物垃圾收集,并实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守望相助、共克难关

        李春强调,针对无处可去的湖北籍旅客,隔离不隔心,福州设立了专门观察点;开通了3条肺炎咨询服务和2条心理咨询热线,消除市民恐慌心理;2月4日,福州市又围绕优化金融服务、做好企业服务、稳定用工队伍等方面,出台了十条措施,鼓励全市中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部确诊人数、新增确诊人数及死亡人数汇总:

        2月6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例。截至2月6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24例(危重症8例、重症11例,无死亡病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5例,目前住院病例209例。

        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2508人,尚有364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累计确诊人数(截止2月6日24时)

数据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总体情况(例)

时间

新增确诊

累计确诊

新增死亡

累计死亡

新增治愈

累计治愈

122

1

1

0

0

0

0

123

4

5

0

0

0

0

124

5

10

0

0

0

0

125

8

18

0

0

0

0

126

17

35

0

0

0

0

127

24

59

0

0

0

0

128

23

82

0

0

0

0

129

19

101

0

0

0

0

130

19

120

0

0

0

0

131

24

144

0

0

0

0

21

15

159

0

0

0

0

22

20

179

0

0

0

0

23

15

194

0

0

0

1

24

11

205

0

0

6

7

25

10

215

0

0

4

11

26

9

224

0

0

4

15

数据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各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累计确诊、死亡、治愈(截止2月6日24时)

地区

确诊

死亡

治愈

福州市

56

0

6

莆田市

42

0

1

泉州市

39

0

4

厦门市

21

0

1

宁德市

16

0

1

漳州市

16

0

1

南平市

12

0

 

三明市

11

0

 

龙岩市

2

0

 

数据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红十字会对社会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福建省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会捐款

        (一)捐款账号

        账户名1: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307052501732;

        账户名2: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143727;

        账户名3: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账号:427358386366;

        账户名4: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7345210183100000476;

        (二)邮局汇款:地址为“福州市湖东路188号外经贸广场3层福建省红十字会”,邮编:350003。

        (三)捐款说明:为专款专用和方便联系、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采用以上方式捐款的,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肺炎疫情”和通信联系方式。

        二、物资捐赠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三、重要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值班电话:0591-87763350;87767629

        资料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抗病毒药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竞争格局与投资前景预测》。

        各类行业分析报告查找请登录chinabaogao.com或gyi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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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同比下降8% 1-9月累计产量同比下降8.7%

2024年9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同比下降8% 1-9月累计产量同比下降8.7%

数据显示,2024年9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约为16万吨,同比下降8%,较上一年同期的17.5万吨产量有所下降。

2024年11月04日
2024年1-8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累计约为125万吨 同比下降7.5%

2024年1-8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累计约为125万吨 同比下降7.5%

数据显示,2024年8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约为12.2万吨,同比下降14.7%,均低于2022年8月和2023年8月的产量。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8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10% 1-8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6.8%

2024年8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10% 1-8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6.8%

数据显示,2024年8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当期值约为25.2万吨,同比增长10%,均高于前两年同期产量。

2024年09月27日
2024年1-8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27.9%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2024年1-8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27.9%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数据显示,2024年8月份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约为28.2万吨,同比增长12.4%,但较2023年8月份的22万吨产量有所增长。累计值来看,2024年1-8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累计约为251.9万吨,较上一年同比增长27.9%。整体来看,近三年8月同期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和累计值呈增长走势。

2024年09月26日
2024年1-7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约为112.5万吨 较上一年同比下降7.6%

2024年1-7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约为112.5万吨 较上一年同比下降7.6%

数据显示,2024年7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约为13.4万吨,同比下降13%,均低于2022年7月和2023年7月的产量。

2024年09月21日
2024年1-7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30.6%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2024年1-7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同比增长30.6% 其中山东、江苏两省排名前二

数据显示,2024年7月份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约为29.1万吨,同比增长28.8%,高于2022年7月和2023年7月的产量。累计值来看,2024年1-7月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累计约为221.3万吨,较上一年同比增长30.6%。整体来看,近三年同期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当期值和累计值呈先降后升走势。

2024年08月23日
2024年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及累计值均同比下降

2024年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当期值及累计值均同比下降

累计值来看,近五年1-6月同期我国中成药产量呈先降后升走势。2021年1-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0.5%;2024年1-6月我国中成药产量累计约为100.2万吨,较上一年同比下降5.8%。

2024年08月20日
2024年6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9.4% 1-6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5.6%

2024年6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同比增长9.4% 1-6月累计产量同比增长5.6%

累计值来看,近五年1-6月同期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呈增长走势。2024年1-6月我国化学药品原药产量累计约为178.7万吨,较上一年同比增长约为5.6%。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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